贵州都市报8月6日新闻,克日,《贵州省动物防疫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草案)》)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其中拟划定,城镇养犬实验狂犬病强制免疫,未接种狂犬疫苗的,最高罚款1000元。
《条例(草案)》明确,动物疫病的预防依法实验强制免疫和追溯治理,省人民政府兽医主管部门制订本行政区域的动物疫病强制免疫企图。省人民政府兽医主管部门应当制订动物疫病监测和盛行病学观察企图。
《条例(草案)》划定,对在城镇饲养的犬实验狂犬病强制免疫,饲养人应当定期携带犬到当地震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或委托的动物诊疗机构注射兽用狂犬疫苗,领取免疫证实。对农村饲养的犬逐步实验狂犬病强制免疫。
城镇犬的饲养者未对犬举行兽用狂犬疫苗免疫接种的,由动物卫生监视机构责令纠正,给予忠告;拒不纠正的,由动物卫生监视机构代作处置惩罚,处置惩罚用度由违法行为人负担,并可以处以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泉源:贵州都市报
责任编辑:张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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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6-23 00:0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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