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试点“电子警员”人脸识别抓拍行人闯红灯


  原题目:申城“电子警员”人脸识别抓拍行人闯红灯 大屏提醒违法人接受处置惩罚

 图说:人脸识别系统拍摄行人闯红灯图。胡彦珣摄 图说:人脸识别系统拍摄行人闯红灯图。胡彦珣摄

  记者今天上午从市公安局交警总队获悉,本市交警部门最先试点使用“电子警员”装备抓拍行人闯红灯的违法行为,并通过人像识别软件确定当事人,还将通过“电子警员”周边公交站点的显示屏见告当事人尽快接受观察处置惩罚。

  “电子警员”抓拍行人闯红灯的第一套装备安装在共和新路永兴路路口,从5月尾投入试运行至今,已抓拍了300余条此类违法行为。据交警总队科技处民警先容,“电子警员”一旦监测到有行人闯红灯,会对闯红灯行为举行完整摄录,对行人举行一连抓拍,并举行人脸识别,经比对能够确定身份的,属地交警支队将通知相关当事人前往接受观察处置惩罚。

图说:拍摄行人闯红灯的“电子警员” 潘岑岭摄图说:拍摄行人闯红灯的“电子警员” 潘岑岭摄

  据警方先容,6月14日“电子警员”拍摄的一起闯红灯违法的行为人已经到静安交警支队接受了处罚,罚款20元。现在,已有4名违法行人接受了处置惩罚。

  对于闯红灯违法的行人,未去接受处置惩罚的,交警部门将在拍摄违法行为的“电子警员”周边公交站点使用电子显示屏对这些违法行为举行公示,通知当事人尽快前往交警部门接受处置惩罚。接下来,还将对多次闯红灯的违法当事人举行集中通告。

  警方表现,在试点乐成的基础上,下一步,本市还将在延安路、淮海中路、南京西路、长寿路等多个路口增设抓拍行人闯红灯的电子装备。同时提醒宽大市民,行人应该根据交通讯号灯指示过马路,这既是对生命的尊重、对自身和他人的掩护,也是对公共宁静的守卫。希望宽大市民不乱穿马路,遵守交通法例,提高自己的出行宁静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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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宁静法》第八十九条划定:行人、搭车人、非灵活车驾驶人违反门路交通宁静执法、法例关于门路通行划定的,处忠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非灵活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灵活车。

责任编辑:张元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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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6-23 00:5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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