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7月20日,湖北省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然开庭审理了河南省委原常委、政法委原书记吴天君受贿一案。
湖北省襄阳市人民审查院起诉指控:2004年头至2015年底,被告人吴天君使用担任中共新乡市委副书记、河南省新乡市人民政府市长、中共新乡市委书记、中共郑州市委副书记、河南省郑州市人民政府代市长、中共河南省委常委、郑州市委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及职权和职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在企业谋划、职务调整等事项上提供资助,直接或者通过特定关系人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105万余元。
庭审中,公诉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吴天君及其辩护人举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实揭晓了意见,吴天君还举行了最后陈述,并当庭表现认罪、悔罪。天下和湖北省、襄阳市三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法院特约监视员、特邀咨询员,新闻记者和各界群众40余人旁听了庭审。
庭审竣事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央视记者 奚丹霓 官志伟)
早前报道:
2016年11月11日中纪委转达:吴天君涉嫌严重违纪,现在正接受组织观察
2017年1月23日中纪委转达:吴天君严重违纪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经查,吴天君违反政治纪律,反抗组织审查;违反清廉纪律,使用职务上的便利为支属谋划运动谋取利益,由下属单元支付应由小我私家支付的用度;违反群众纪律和事情纪律,在接待群众来访事情中弄虚作假。使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索取、收受巨额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吴天君身为党的高级向导干部,理想信心损失,严重违反党的纪律,造成严重结果,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子恶劣、情节严重。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划定,经中央纪委常委集会审议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议给予吴天君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线索及所涉款物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置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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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6-23 00:5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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