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由于“矛盾点多”,阜阳中院一审该案时,合议庭、审委会全体一致以为应判无罪。但被害人父亲周继鼎听到此新闻后在法院仰药自杀,经抢救无效殒命,讯断随后逆转:2人死刑、1人无期,2人15年。
安徽高院将开庭所在选在了宿州中院第四法庭,宿州中院大厅宣布了再审该案的开庭通告。 汹涌新闻记者 庄岸 图
8月2日上午9点,汹涌新闻(www.thepaper.cn)曾连续跟踪报道的安徽涡阳周继坤等5人居心杀人申诉案,由安徽高院开庭再审。
该案发生在21年前,现在5名被告人中4人已刑满获释,周继坤仍在宿州第三牢狱服刑,因此,安徽高院将开庭所在选在了宿州中院第四法庭。据此案辩护状师之一刘静洁先容,将有十余名证人出庭作证,证人们的出庭通知书证实了此说法。
“希望能有一个公正的讯断。”多名该案被告人及被告人眷属接受采访时说。
被害人眷属也请了状师到场庭审。
三年前的2014年7月22日,汹涌新闻独家公布报道《安徽司法恶例:被害人父亲法院自杀,被告无罪变死刑》,安徽省高院于当日回应,宣布复查此案。2017年1月23日,该案部门当事人及眷属收到安徽高院法官送达的再审决议书。
1996年8月25日深夜,安徽省涡阳县大周庄发生命案,周继鼎一家五口被砍,他的女儿就地殒命。同村村民周继坤、周家华、周在春、周正国、周在化被警方作为嫌疑人抓捕。
汹涌新闻此前报道,由于“矛盾点多”,阜阳中院(涡阳县原属阜阳市)一审该案时,合议庭、审委会全体一致以为应判无罪。但被害人父亲周继鼎听到此新闻后在法院仰药自杀,经抢救无效殒命,讯断随后逆转:2人死刑、1人无期,2人15年。今后该案历经上诉、发回重审、再次上诉,2000年10月,安徽高院作出了“留有余地”的最终讯断:判处2人死缓,1人无期,2人15年。
5人及眷属多年来坚持申诉。周在春2016年1月27日刑满出狱,是第4个刑满出狱的被告人,昔时他被判处无期徒刑,经由5次减刑,服刑19年。时至今日,昔时被判正法缓的周继坤尚未刑满出狱。
2017年1月23日,该案部门当事人及眷属在安徽省涡阳县大周庄的家中,收到安徽高院法官送达的再审决议书。再审决议书的落款日期是2016年10月24日,安徽高院以为,五名申诉当事人的申诉切合重新审讯的条件,经审讯委员会讨论决议,遵照《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二)项等划定,由安徽省高院另行组成合议庭举行再审。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二)项划定,据以治罪量刑的证据不确实、不充实、依法应当予以清除,或者证实案件事实的主要证据之间存在矛盾的,人民法院应当重新审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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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6-23 00: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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